经济与管理系201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20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经济与管理系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3】36号)以及《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办通【2014】30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我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提出申请。入学第一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2014年经管系国家奖学金评定名额为4个。
  二、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党员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年度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并记录在案的取消评奖资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在校本科生、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均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10%,如果排名在10%-30%之间,需在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详见附件一),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 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6日(周二)——9月29日(周一)各班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素质综合测评。
    2、10月17日(周五)——10月18日(周六) 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学生工作部网站上下载2010版审批表)及创新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
    3、10月18日(周六)——10月19日(周日)由系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计划评出初评名单。系部将初评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意见和接受学生申诉。
    4、10月20日(周一)——10月24日(周五) 长沙学院学生工作部初评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意见和接受学生申诉。
    5、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材料提交
    请于10月19日17: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相关创新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系学工办2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978898037@qq. com
  联 系 人: 喻磊
  电 话: 84261323
  电子邮件: 310377287@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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