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关于开展学院内创新创业比赛项目选拔的通知
根据学校科技处发布的《关于举办2018年度长沙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4月初我校举行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包括长沙市第十五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件赛项。
一、赛事项目
序号 |
竞赛名称 |
参赛对象 |
项目要求 |
1 |
长沙市第十五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
在籍学生均可参加,每队人数不超过6人。 |
项目要侧重技术含量、市场前景、社会和经济效益,以及项目是否科学新颖,具有切实可行的创业规划和方案。 |
2 |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
创业计划赛 |
在籍学生均可参加,每队人数不超过10人; 毕业3年以年(2015年7月1日以后)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
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 |
创业实践 挑战赛 |
企业已经注册,并运营3个月以上。 |
公益创业赛 |
项目具有较强的公益特征、创业特征、实践特征。 |
3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创意组 |
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应是在校生。 |
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原型,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
初创组 |
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
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
成长组 |
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
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
就业型创业组 |
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
参赛项目要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 |
二、学院内选拔工作时间安排表
1、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班级宣传
2、2018年3月14日创业委员赛事宣讲会
3、2018年3月17日——3月23日收集学院项目申报书
4、2018年3月24日——3月25日选拔重点推荐项目
5、2018年3月26日向学校申报项目
6、2018年4月初参加学校答辩赛
三、项目提交材料要求
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各参赛队须经过指导老师的推荐,于3月23日前将参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以及相应电子文档和PPT演示文件一并报学院史雨琛老师处(第一综合楼214);电子文档请以压缩包的方式并注明参赛项目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264754090@qq. com
四、学校现场公开答辩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入围项目名单。每个参赛队现场答辩选手不超过4人,通过PPT和项目实物在现场进行项目介绍和答辩。
每个参赛队比赛时间为8分钟,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参赛选手介绍项目,时间5分钟,主要围绕项目的总体情况,重点介绍选题的意义、技术创新点、创业可行性、可预见的经济社会效益,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内容完整;第二步答辩,时间2分钟,由评委提问、选手回答;第三步专家评分,时间1分钟。
各参赛选手应衣着整洁、庄重,主答辩手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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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