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严格依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院部研究决定,对叶欣茹等722位同学进行了贫困生等级认定,现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本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反馈至一综合楼214办公室谭敏捷老师处。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对造假骗取国家资助的学生,一经查实进行纪律处分,并取消其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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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