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责任编辑:姜惠芬  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考试秩序,教务处对期末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22年1月416日进行,全校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全校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场次

周次

时间

课程名称

备注

1

19周星期二

1月4日上午

高等数学(1)、经济数学(1)

含重修

2

19周星期二

1月4日下午

大学物理B1、大学物理B2、

大学英语B(3)

含重修

3

19周星期二

1月4日晚

大学日语(1)

含重修

4

19周星期三

1月5日上午

大学英语B(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含重修

5

19周星期三

1月5日下午

线性代数

含重修

6

19周星期三

1月5日晚

大学韩语(1)、大学日语(3)

含重修

7

19周星期四

1月6日

大学英语A(1)

含重修

8

19周星期五

1月7日

大学英语A(3)

含重修

9

19周星期六

1月8日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含重修

10

19周星期日

1月9日

大学计算机基础(A)(B)(C)(D)

含重修

11

20周星期一

1月10日上午

C语言程序设计

含重修

二、各学院在期末考试周前必须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和学生班会,认真组织学习《长沙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切实加强考试的宣传工作,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三、所有考试试卷必须于考试前一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各学院负责的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于考试前3天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要求各学院将专业课考试安排在涵虚楼进行,包括提前考试的课程。

四、学校成立由曾广胜副校长任主任,由刘臻、谭义红、吴庆华、向阳辉、陈英为成员的期末考试工作委员会。要求各学院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由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学院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五、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本学期考试的组织情况、考风考纪情况、阅卷评分情况、考试方法改革的情况等进行总结,以指导今后的工作。有关考试工作的总结,于2022年3月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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