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责任编辑:姜惠芬  来源:教务处 

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助推学校转型发展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1.项目类型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级教改项目分为三类。一是普通教育项目。面向除继续教育学院及公共外语教学部以外的全体教师和教学研究、管理人员。二是成人教育项目和公共外语类项目。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和公共外语教学部,限定专职成教工作者、成教任课教师以及公共外语教学部的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申报。三是其他项目。由各专业(类)教指委、相关学会、专业委员会和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推荐,不占学校指标。

2.项目选题

当前,深入落实学校转型发展、全面开展“双一流”建设及硕士点建设、新工(文)科建设、金课建设、课程思政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工作。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必须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出发,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展开研究。为加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提升项目的现实意义与实际价值,本次申报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选题及相关研究内容开展,没有围绕指定选题或研究内容与选题联系不紧密的项目不予推荐。指定的选题为: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落实、教书育人方法和方式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等。

(2)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包括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工程应用类、视频文创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3)“金课”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五大“金课”(线上、线 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 “金课”)的建设与应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4)学科竞赛及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研究内容包括应用型高校学科竞赛的整体机制;学科竞赛的理念与措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机制研究;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理念与措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体系设计。

(5)新工科、新文科、基础学科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包括改革新理念、新举措;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6)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

(7)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包括校企合作共建应用型学院、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校企合作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

(8)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智慧教室环境下的教学方法改革。

(9)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包括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

(10)地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研究内容包括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学科)建设;专业特色的培育与挖掘;教学科研互动、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联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研究与实践等。

(11)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的研究与实践等。

3.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附件2《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和附件4《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成人教育项目和公共外语类项目申请人须在“项目名称”栏后注明。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研教改办,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通过学校评审,推荐报省教育厅的项目还需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中完成填报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从2017年开始,省教育厅不再安排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经费全部学校安排,各申报人申请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一般不得超过2万元。鼓励通过各专业(类)教指委、相关学会等申报“其他项目”类别,经费按“普通教育项目”类别资助。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以及主持的省级教改项目在近两年(2018年和2017年)结题的,本次不得主持申报项目;本单位教师主持2015年及以前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各二级单位(含院部、处室、研究所),要严格督促本单位课题主持人完成课题研究并结题。

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凡已立项但不准备结题、且未参加中期检查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和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未结题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次可参加结题(其中2015年及以前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无特殊原因本次必须结题),结题的各项目主持人须分别按要求填写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和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中期检查和结题相关材料报送至教研教改办,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已立项项目的成果统计

自2014年起立项的项目主持人需填写附件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一式一份),并报送至教研教改办,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其他

以上所有材料于2019年6月23日前报送学院教务办,学院将一起报送至教研教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君;电话:84261406;邮箱:421308065@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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