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责任编辑:姜惠芬  来源:教务处 

为了探索并建立以解决问题和研究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教学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本年度学校将继续大力开展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从本年度开始,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调整为“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2019年度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申报者仔细阅读本通知,申请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学校鼓励以实验及创作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实验、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课题。

2.申请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具有研究性、创新性、探索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

3.申请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4.项目完成期限:校级一般项目一般12年(计划执行时间为2019.5—2020.42019.5—2021.4),校级重点项目及省级项目一般13年(计划执行时间为2019.5—2020.42019.5—2021.42019.5—2022.4)。

5.学校鼓励学生开展合作研究,项目组学生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导师人数不超过2人。

6.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已承担或参与过此类项目的;已承担过省级或者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在研项目还未结题的;⑦申报者为大四学生的。

7.各学院应提供保证项目开展研究所必需的软、硬件条件,建立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

(二)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本科第1—3年级学生均可以申报。

(三)申报名额及经费资助

1.学校今年根据申报情况酌情确定项目立项数,并将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评选并推荐部分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教育厅将在省级项目中遴选一部分推荐为国家级项目。

2.学校将对每个校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对每个校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000-3000元,对获得省级、国家级立项的项目,其资助标准按省教育厅的文件(见附件1)执行,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立项程序

1.426日前,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填写《长沙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注:请勿修改申报书格式,勿自行添加封面,双面打印后用订书针装订),填写有错误或者不合格者将不能参与评审,学科名称与专业代码标准见附件3纸质档填写完整后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注意:仅限项目负责人)加入到2019年创新创业训练群,群号为:1009188755,按要求填写资料。所有材料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csxyjwc@sina.cn,命名规则为申报+学号+姓名+项目名称

2.430日前,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55日前,对校级重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要求所有校级重点项目必须准备答辩材料,按时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1.立项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约定进行。学校负责组织专家实施,校级项目由学校组织答辩,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按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学校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2.教务处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来保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关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426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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