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0-2022级学生重修选课工作即将启动,请在不及格的名单中的学生按本通知要求选课。本次选课支持在校外进行,因特殊情况不能返校的学生,请在校外按时选课,正常情况下逾期不再办理选课手续。未按时选课或未按要求选课的,本学期无课程学习资格和考试资格,期末不能录入考试成绩。
一、重修选课类型
类型 要求 |
跟班重修 (选课) |
单开班重修 (选课) |
跟班重修 (选课自修) |
单开班重修 (选课自修) |
选课前提 |
需重修的课程(或重修替代课程)本学期已开课。 |
需重修的课程本学期未开课,开课学院根据学生重修报名情况单开班(重修班或重修辅导班)。 |
需重修的课程(或重修替代课程)本学期已开课。 |
需重修的课程本学期未开课,开课学院根据学生重修报名情况单开班(重修班或重修辅导班)。 |
选中条件 |
与个人课表的上课时间冲突率小于30%。 |
与个人课表的上课时间冲突率大于等于30%。 |
二、重选选课时间
1.正常重修选课
一选阶段:9月4日 8:30-9月7日 17:00,在已开课(同课程号或重修替代课程)的教学班中选择一个教学班跟班重修、跟班自修,或进行重修报名;
选课处理阶段:9月8日-9月12日,教务处和学院根据第一阶段重修报名情况确定新增单开班(重修班或重修辅导班),新增重修替代课程;
二选阶段:9月13日 8:30-9月15日 17:00,针对新增单开班(重修班或重修辅导班)、新增重修替代课程进行选课。
2.本学期学籍异动学生重修选课
本学期教务处学籍异动 (降级、复学、转专业、选专业方向) 流程处理完毕后,学籍异动学生开学初已选重修课会被清除,请相关学生在第5周周六至第6周周一(10月7日-10月9日)登录教务系统参加学籍异动学生的重修选课。
三、注意事项
1.重修的课程可以为本专业培养方案已开的所有课程(已经及格的课程也可重修)。补修的课程应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由于复学、转学或转专业等情况导致尚未学习的课程。
2.重修时要注意课程实际的开课学期,一般课程在一个学年内在单学期或双学期内只开一次,非课程的开课学期不允许重修。允许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选课,但必须是同一课程号的课程。具体课程的开课学期,可以咨询学院教学秘书。
3.重修选课采用“先选先得、选满为止”的方式控制选课。每个教学班会根据教室座位数确定课容量,课容量已满的教学班将会提示不能选进,这种情况只能等下次再重修。
4.对于理论含实践的课程,重修学生选择理论学时的教学班后,需要选择实践学时的教学班,未选实践学时的选课无效。
5.重修课可能会与学生现有课程发生冲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选课时系统会提示冲突率,达到一定冲突率(30%)将不允许选课,只允许选自修。冲突率指所选重修课程与学生课表中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所冲突的上课时间和重修课程全部上课时间的比率。
6.学生在正常情况下无需报名,应直接在重修系统中进行选课。选课成功后在教务系统选课界面和个人课表上会显示,选课完成后要认真核对是否选中。当遇到无课可选的情况时,学生应咨询开课学院具体原因,如该课程后面年级不再开课,应在重修系统中进行报名以提醒开课学院开课。开课学院在处理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单独开重修班或重修辅导班,或新增课程替代方案,应及时在教务处备案。如学院在处理阶段新增重修班或课程替代方案,学生应在二选进行选课,学校不负责帮忙选课或后期开放补选。报名并不代表选课,报名后一定要在二选时参加选课,否则等同于未选。
7.学生可自愿选择“选课自修”的方式进行重修,该方式下学生以自学为主,自愿参加课堂学习、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和实验任务,但平时成绩不计入期末总评成绩,直接以考试(考核)成绩按100%的比例计入期末总评成绩。“选课自修”选课成功后,教师成绩花名册中会被教务系统打上“自修”标记。选课结束后,学生要主动联系任课老师,咨询学习要求和考试时间。
8.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有冲突的情况(非选课自修的情况),须在选课结束后一周内填写《长沙学院学分制重修免听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下载),按表中的要求为重修课程办理免听手续。重修课未办理免听手续而冲突的时间未上课者,或无冲突的时间未上课者,老师将按旷课处理,计入平时成绩,旷课严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获准免听课程的学生,必须按时完成任课教师规定的作业,参加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并随班参加考核。实践(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环节不能免听,需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环节的学习。
9.选课成功后学生个人课表中会显示所有已选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重修辅导班在个人课表中不会显示,但在选课阶段可以查询到,也会出现在老师的花名册中),所有重修学生需在9月18日起进课堂上课。任课老师花名册打印时间可能在重修选课之前,如遇到任课老师的花名册没有自己名字,可在教务系统的学生个人课表中查询验证,并告知任课老师。
10.部分课程的重修要求: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分1~2两个学期开课,第2个学期录成绩,只需重修开在第2学期的课程,其他学期的课不允许重修。
(2)《形势与政策》第八学期考核后不及格的学生,需在第八学期参加单开班重修学习。
(3)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不及格不需要重修,可以改修其他课程,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即可。
11.因培养方案改版课程发生变化导致无法重修选课的学生,请在系统中选择重修报名,经学院同意后可以通过替代课程进行重修。
12.人才培养方案版本发生变化导致既没有相同课程(课程号相同)也没有重修替代课程的情况下,专业课重修人数达到20人就允许开设重修班,专业课重修人数未达到20人的由开课学院开设重修辅导班。重修辅导班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重修辅导的时间与地点,并负责通知重修学生。重修辅导班课表在教务系统个人课表中不会显示。
13.单开班(重修班和重修辅导班)和重修课程替代方案将在选课期间由开课单位公布,请在选课期间密切关注。
14.教务系统中重修选课、退课操作方法见教务处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