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长沙学院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办通 [2021]36号)的要求,我院将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申报对象:学院20-21学年在校的2018-2020级特别优秀学生。
名额:4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7]3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国家奖学金申报者,2020-2021学年度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的前10%以内。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安排
9月22日——9月24日 学生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9月24日——9月27日 学院组织评审
9月28日——10月10日 学院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10月11日 学院报送国奖奖学金评定结果及过程材料至学工部
四、申报与评审要求
1、申报学生应严肃对待申报工作,确保自己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如有发现材料作假,虚报、瞒报、谎报内容者将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进行纪律处分。
2、学院将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择优推荐。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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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