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办通 [2021]7号)要求,经各班同学个人申请,学院研究决定,对马莲华等16位同学进行学费减免推荐评定(评定结果以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现对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本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院学工办电话84261323反映情况。本期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表现较好学生,日常生活应当朴素节约,如有使用高档生活用品和电子设备的将取消受助资格,请全体同学监督。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26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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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6日